深圳财务代理,代办营业执照,深圳公司注册,一般纳税人申请

深圳市天诚鑫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8926465808

一般纳税人申请

联系我们

深圳公司注册联系人:吴经理

手机:18926465808

电话:0755-33941055

传真:0755-27876716

Q Q :2726465808

邮箱:sztcxcw@qq.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五路麒景龙基大厦404室


“发票”办理通

发布时间:2014-09-13  浏览数:

1. ********流程、需提供的资料

(1) 个人代开普通发票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首次代开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信息表》

购销合同或购销证明复印件(1天内累计代开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提供)

(2)小规模公司、个体工商户代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登录深圳国税网“办税服务厅”——“********”,填写表格提交,打印出表格

携带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二楼“********”窗口绑定身份证

代开金额不超过十万的情况,携带绑定过的身份证、********网上申请的文书号直接前往二楼B区机器代开;代开金额超过十万的情况,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网上申请打印的表格、购销合同或购销证明并全部加盖公章后在“********”窗口办理

特殊情况:个体工商户没有定额或定额不超过2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此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代开的金额需超过2万或者申请放弃免税,前往窗口代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打印的表格加盖公章,前往二楼“********”窗口办理。

(3)小规模公司代开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登录深圳国税网“办税服务厅”——“********”,填写表格提交,打印出表格

税务登记证副本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加盖公章、承包、承租车辆、船舶营运的,应提供承包、承租合同及出包、出租方车辆、船舶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承运人自有车辆、船舶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承运人同货主签订的承运货物合同或者托运单、完工单等其它有效证明

携带以上资料前往二楼“********”窗口办理

2. 发票作废、冲红流程

(1) 原则:发票开错当月作废、跨月冲红;其中,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在开票日起180天内办理,逾期无效

(2)作废提供的资料:

发票原件全部联次

发票复印件

作废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3)冲红提供的资料:

发票原件全部联次

发票复印件

冲红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若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

(4)双定户冲红原则: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当期全部销售收入与核定销售收入“孰高”的原则申报,即以“自开发票销售额+税务机关********销售额+未发发票销售额”与核定销售收入比较,取高值申报。纳税人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存在已缴税款不能退税的可能,纳税人须自行决定是否现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同时未同时申请开具税额相近的蓝字发票或当月已开具的蓝字发票的税额远远小于红字发票税额的,必须核对当期已开具的正数发票是否大于红字发票,否则可能出现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税款不能退税。

3. 发票作废、冲红后如何申请退税

(1)申请退税时间:申报完作废、冲红所属期的增值税后申请退税

(2)申请退税需提供的资料:正确的增值税申报表、《退(抵)税申请表》(需加盖公章)

(3)增值税申报表填写事项说明:作废金额勿算作当月销售额,冲红金额需从当月销售额中减除

(4)退抵税申请表填写事项说明:

申请退增值税及其附征税的情况请分别填写退(抵)税申请表

若申请退增值税,在《退(抵)税申请表》正确填写作废或冲红的所属期

若申请退附征税,在《退(抵)税申请表》上正确填写税票号码(详见原发票右下方以14428开头的号码)

4. ********丢失的办理

(1)登《中国税务报》挂失

(2)填写《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并将登报内容剪贴在该表,至国税局接受处罚

(3)携带丢失的发票存根联原件、丢失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

(4)由销货方至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Copyright © 2010 深圳市天诚鑫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财务代理公司: www.aaatcxcw.com 技术支持:天诚鑫网络

联系人:吴经理 手机:18926465808 电话:0755-61901500 传真:0755-27876716 QQ:2726465808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五路麒景龙基大厦404室 粤ICP备13066083号